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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因传销被处罚企业的四大特点
据统计,2024年因传销被处罚的企业共有18家,其分布情况有以下四大特点:
⚫ 5月份查处的传销案件数量最多,占比达50%
18起传销案件中,案件主要分布在2月、4月和5月三个月份,其余月份暂无相关案件。其中,五月份案件占2024年案件的50%,4月份案件占比达27.78%,具体分布情况请见下图:
⚫ 广东、河南、湖北等地各市监局查处传销案件力度较大
据统计,18起传销案件共涉及7个省份。其中,广东省案件数量占比达60%,河南、湖北两地案件数量占比均为10%,湖南、江苏、上海、浙江四地市监局在2024年均查处了传销违法行为,具体分布情况请见下图:
⚫ 东莞、广州两地打击传销力度最大
在传销案件分布的10个城市中,东莞、广州两地案件数量最多,两地市监部门对传销案件的查处力度,较其他城市而言力度最大。其中,东莞位列第一,案件数量占比25%;广州位列第二,案件数量占比20%。此外,天门、中山、佛山、鹤壁、开封、南通、宁波、上海、长沙等地市监部门也曾对企业的传销行为进行过行政打击。对企业来说,上述地区属于高风险地区,在当地有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的企业,应保持依法、合规经营,尽量避免开展传销活动。具体情况请见下图:
⚫ 各地市监局查处传销案件的罚没金额多在10万元以内
根据对18起企业传销案件罚没金额的统计,发现今年各地市监局查处的传销案件中,罚没金额主要集中在50万元以内。其中,罚没金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案件数量占比最高,达40%;罚没金额10万元-50万元(含10万元)的案件数量占比次之,位列第二,占比30%。除此之外,共有三起案件罚没金额超过100万元,三起案件罚没金额在50万元-1000万元之间(含100万元),具体情况请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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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因传销被处罚的典型案件介绍
案例1.东莞市市监局查处广东省XX公司传销活动案
【基本案情】
当事人通过设立“XX”线上商务平台,让商家入驻该平台对外销售产品以赚取销售差价,同时该平台发展会员注册加入进行购物并给付其上线会员一定比例佣金。注册会员不需要交纳费用等条件,会员加入后可以介绍其他人加入注册成为其下线会员。基于上下线关系,介绍人可以获得被介绍人在XX平台消费的产品金额一定比例的收益(即直推),被介绍人的直接下线消费时,介绍人还可获得其消费产品金额一定比例的收益(即间推),更深层级的会员消费时则不会获得收益。收益可以申请通过银行账号或移动支付账号进行提现,也可以用收益抵减货款进行购物。
【处罚结果】
东莞市市监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8万元。
案例2.宁波市鄞州区市监局查处宁波市光怡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活动案
【基本案情】
在为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经营活动期间,自2023年2月份始当事人采取合伙人制度模式,合伙人需要向公司缴纳1000元费用并签订合伙人协议,合伙人可以经纪当事人合作的开发商楼盘并佣金提成,参加公司有关房产知识培训,同时推荐他人加入合伙人的,直推可以获得合伙人缴纳费用的50%,间推的20%,公司30%。
【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规定的传销行为,依据该法第24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罚款10万元。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3.长沙市雨花区市监局查处湖南XX机器人公司传销活动案
【基本案情】
当事人通过某社交平台进行业务推广,介绍公司“XX机器人”AI手机的功能,并通过社交平台的宣传和联系,推荐客户购买载有“XX机器人”APP软件的手机。并对外宣称可辅助利用载有该软件的手机在短视频平台进行涨粉、养号和线上引流,该软件可代替真人去抖音中互动,增加粉丝和浏览量,后续有变现的可能。
当事人夸大宣传“XX机器人”手机功能,利用“XX机器人”手机功能的吸引力,主要通过发展省级代理商、市级代理商、区级代理商的模式销售手机,当事人通过批发和零售手机、收取加盟费等方式获利。
【处罚结果】
长沙市雨花区市监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罚款50万元。
特别说明的是,其余相关案件的具体案情介绍欢迎前往《【盘点】2024年以来,这六家企业因传销被市监局处罚!》、《三大疑问!今年4月这五家公司因传销被处罚》和《账户被冻结后继续传销!今年5月这两家公司因传销被处罚》等文章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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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因传销被处罚企业的整体数据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