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3月2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价监竞争“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将“推动有关直销条例修订”作为2023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以来,直到现在,关于直销和传销两个条例的修订,一直没有进一步的消息。两个条例为什么要进行修改?修改为什么这么难?哪些因素在制约两大条例的修订?
阅读指南
1.两个条例修改的必要性
2.两个条例修改的历史进程
3.两个条例修改为什么这么难?
(1)两个条例修改的争议较大
(2)行政法规需经特定的修改程序
两个条例修改的必要性
1.《直销管理条例》
现行《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施行至今已18年。18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消费环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领域移动支付、5G技术、直播带货等的飞速发展,使直销市场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变化,《直销管理条例》修订迫在眉睫。
2.《禁止传销条例》
《禁止传销条例》迫切需要修订的原因有三点:其一,《禁止传销条例》施行于2005年,已显得落后。其二,司法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三级且30人”的立案追诉标准过高,有些地方要求数十人举证才会立案,追诉较为滞后。其三,网络传销愈演愈烈,新型网络传销已成为除股市异动、互联网金融骗局之外的第三种金融灾难。
两个条例修改的历史进程
1.《直销管理条例》
2023年3月2日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价监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会议,推动有关直销条例的修订已经被列为2023年的重点工作。
2023年8月
从最开始对新冠疫情的猝不及防,到全民抗疫的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2023年9月21日
在珠海举办的“推动直销业高质量发展”座谈活动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竞争局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直销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已经启动。
2.《禁止传销条例》
2016年7月
因新型网络传销越演越烈,推动《禁止传销条例》的修订已经被列为打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工商局将遵从国务院法制办的总体安排积极开展工作。提出两个重点问题:一是案件管辖,二是网络传销的取证和监控。
2023年3月2日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价监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会议,推动有关直销条例的修订已经被列为2023年的重点工作。
2024年3月14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两个条例修改为什么这么难?
尽管关于两个条例修改的社会呼声高,特别是在直销领域,自两个条例修改消息公布以来,不少业者对直销行业的发展趋势做出了猜想。但自2023年3月2日到现在,关于直销和传销两个条例的修订,一直没有进一步的消息,小编认为主要有两大原因:
1.两个条例修改的争议较大
以《直销管理条例》为例,此次修订目标之一的“回归直销机制和简化直销监管协同”是否意味着将有条件地开放“多层次”及牌照准入审批?是否要“开放多层次和团队计酬”?是否要及如何“解除直销企业经营的区域限制”?怎么“重新调整直销产品的种类名录”?等问题,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争议都非常大。
此外,条例放开多层次和团队计酬,对新业态行业和直销企业来说可能是一件好事,但也有人担忧:这可能会助长传销活动的发展。
2.行政法规需经特定的修改程序
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行政法规的修改程序可归纳为三个环节:起草部门起草送审稿、法制机构修改送审稿、送审稿审批、公布与备案。换句话说,两个条例要经历三个环节才能最终形成修订稿,而由于修订争议较大,修订的时间也会相应拉长。
1、起草部门起草送审稿:01.起草部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02.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03.起草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协商→04.起草送审稿并报送国务院法制机构审查
2、法制机构修改送审稿:01.法制机构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组织和专家等征求意见→02.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非必经程序)→03.法制机构实地调研、听取意见→04.意见研究与送审稿修改
3、送审稿审批、公布与备案:01.法制机构将草案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提请国务院审批→02.法制机构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03.公布30日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此外,由于直销、传销两个条例是由商务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联合发布,三个部门之间的意见若不统一,也会增加两个条例修改的难度,而实际上,三个部门关于两个条例中的部分内容其实还存在不同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