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红利见顶的大背景下,社交依然是激活流量的杀手锏。用户获取成本的不断增高、运营推广成本的不断增加、用户活力的持续降低等现象都在说明那个拥有流量就拥有全世界的时代已经过去。渠道下沉日渐成为主流,社交电商和社交新零售是突出代表。但伴随着野蛮生长,社交电商模式同样引起了许多争议。一边不断兴起风头正劲,一边屡受质疑涉嫌传销,社交电商到底路在何方?
社交和电商的融合过程中,经历了许多形式的变化与尝试,比如前几年火爆一时的微商,到后来的拼多多、云集以及现在以分享为核心的社交电商APP从星星之火到如今燎原之势。都是在当下盛行的社交媒体里人们通过朋友圈开始做自我生活分享、个性展示、自我推广,而至圈子分享化的模式具备了营销的基因。然而,因为微信的私密性和半开放性,信任度强,也使得社交电商在这个平台的发展变得更迅猛。如果说微博电商走的还是网红流量模式,那么微信电商的熟人分享和代理模式,显然更适合普通人,门槛投入都不高,信誉度强,且销售效果和利润都不错。
对于普通人来说,一部手机就可以创业不再是个梦,这个比淘宝开店还要方便很多,几乎不需要学习,就可以投身其中,而因此带来的回报却非常不错,很多人甚至因此逆袭,所以也成了不少人趋之若鹜的行业,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交电商还是非常有积极意义的。而更多的问题其实并不是出在模式上,而是企业的经营选择上。
电商一开始诞生,大家也有非法经营的说法,网约车的诞生,则有黑车合法化的争议,每个创新者其实都存在着行业既有规则相冲突的情况,这也成为了创新者风险把控和成本的投入的一大障碍。在雏形未定的局势中,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与时俱进的立法管理带领新型的商业模式往前迈出一大步的同时为社会经济做推力,而不是用过往标签式逻辑简单粗暴一刀切。
社交电商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相关法规滞后,行业缺乏监管。因其爆发式增长,监管制度不完善,尤其是与传销的边界模糊,稍有不慎就会踩雷。所以大多数企业是摸着石头过河,需要谨言慎行,与监管部门密切沟通。
比如说《电商法》的出台,就让电商行业和微商行业都开始变得有法可依,从而也进入了正常发展的节奏。而如果在法律出台之前,行业从业者就放弃了,那么可能也就不会有这种惠及大众的创新了。
社交电商天生具有传播性、营销性和长尾的基因,再加上用户情感沟通的推波助澜,往往让人会产生一种传销的误解。但实际上,社交电商则是一个全新的商业形式,二者看似相似但还是有很多本质差距,被很多消费者误解。比如说,传销的产品一般是单一而且高价的,很多都是保健品、化妆品这样的单一高利润品类。而社交电商APP的产品目前都非常丰富,而且价格优惠,更多是日常消费产品,在产品特征上,就有非常大的区别。
社交电商的本质依然是利用社交流量创造价值,而并非牟取不当利益。只要你愿意去认真推广,让更多人选择这个平台消费,你就可以给自己带来收入,一份努力就有一份收获,这样的商业逻辑还是值得称赞的。社交电商的经营实质与传销想要不劳而获,侵害下级经济利益获取收益的做法肯定还是大相径庭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管理部门也应该更深入的去调研一下这种新型模式的核心理念和从业者的做法,从而能够更深刻理解这种创新和趋势,最终通过立法的方式,来促进这个雏形未定的新型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从社交电商的角度来说,社交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更低的获客和宣传成本,带来更加低价和优惠的产品的。而更丰富的品类和更优惠的价格,让消费者的消费频次更高,逐渐会形成全新的购买习惯,让商业模式变得更有想象空间和活力。这些其实都是科技带来的行业升级。
社交电商分享的基因决定了它低成本、高效率的传播属性,社交赋能电商的模式将会是大势所趋,且能带动新零售行业发展有更多可能性。随着国家对创新创业的扶持,政府也应该积极包容,宜疏不宜堵,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帮助社交电商企业更加规范的经营,让社交电商创造更大社会价值,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