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郴州永兴县出现多名“大头娃娃”的事件震惊社会。
据媒体报道,多名孩子在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冒充“特医奶粉”的固体饮料后,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被确诊为“佝偻病”。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全面调查,并安排患儿进行免费体检。
(图为涉事产品)
普通食品混淆特殊食品 屡禁不止
这不禁让我们联想到2019年引起广泛关注的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金大洋食品有限公司用普通食品混淆特医食品事件。
该事件发生后,监管部门也迅速出台相应规定,针对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科技”“保健”“高新技术”等字样的,获得饮料、糖果制品、代用茶、其他食品等生产许可的,产品易误导消费者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混淆的普通食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督管理。
据庶正康讯了解,《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包含保健食品的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2019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进一步强调“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同时“普通食品标注保健食品名称,或者普通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名称,或者普通食品宣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效果的;”等行为都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我们必须倡导行业自律、企业自律,业内很多有责任心的企业也都一直在践行这一原则。然而强力整顿尚不足一年, 又有人铤而走险,借用某知名节目的话,“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难看出,监管部门在防止普通食品混淆保健食品上没有少下功夫。但,事件的报道中,在消费者已经看到了“固体饮料”并加以询问的情况下,仍然被销售人员所误导,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提高销售渠道专业性和销售人员素质的重要性。
事实上,这种乱象不仅仅出现在特医食品领域, 保健食品行业早已深受其害,口碑和信誉跌至冰点。
去年百日行动开始后,庶正康讯创始人王大宏发表了研究观点:导致保健品行业出现人人喊打的困局,在市场营销方面的原因是——过度依赖人员推广,而依赖的这些人不仅不专业、甚至不具备起码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王大宏认为,目前看,婴童线也有类似问题,悲观地预测,婴童线也将面临一轮“百日行动”,也许时间不会很久!
消费需求迫切 行业监管更应靠“疏”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告诉发展,包括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在内的特殊食品需求越来越高,也正是因为如此,不法之徒才会有机可趁,有利可图。正如市场总局在答复两会代表委员的反馈里提到的“诸多媒体报道的“保健品”,如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不是食品,更不是保健食品,所谓“保健品”无明确的法律定义,多为不法分子非法营销的噱头。”
能作为“噱头”,说明消费者拥有迫切的需求,特医食品是如此,保健食品更是如此。因此,我们建议监管部门应当从“疏”入手,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难点、卡点,优化产品审评审批,减少在销售环节的过多限制,充分引导消费者正视特殊食品的消费价值。
而行业里需要更多的企业一起做到产品科学体系健全、严格遵守监管规则、满足消费者对于高质量产品的需求,才能共同跨过前进路上的沟壑,让整个行业成为被社会和资本认可的朝阳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