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刘某华等四名被告人以推销茶叶等商品为名,通过高额的静态和动态收益在全国发展近5千余人,收取传销资金450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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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判认定,2017年8月,被告人刘某华、谢某强、张某斌以福建车茶公社汽车装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茶公社公司)为依托,开发运营“茶和天下”网络平台。以推销茶叶、建盏、蛇类制品等商品为名,通过缴费购买上述特定商品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他人发展会员,骗取钱财。
“茶和天下”网络平台规定,参加者购买产品获得会员资格,并根据购买3000元到6万元不等的产品,将会员分为社员、组长、队长、社长、区长、市长等级别。
成为“茶和天下”网络平台的会员后除了每期获得购买产品金额的1%作为静分红积分,还能以8%到16%的比例获得在其之后注册的会员静分红作为动态分红积分。
该平台以注册会员获得的积分作为返利提现依据,引诱会员发展他人加入,截至案发该平台注册会员人数为4900余人。
平台运营期间,刘某华作为实际控制人,负责平台的运营管理、运营决策和组织策划;谢某强负责“茶和天下”传销平台的推广宣传,编写推广宣传材料,培训加入传销组织的会员,并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张某斌负责“茶和天下”网络平台的后台管理维护、会员统计管理、会员资金监管、积分返利分配、答疑解惑等操作。
2017年8月14日,杨某巧到建阳区实地考察后认为加入该平台运营有利可图,亦缴费加入该传销组织,在接受谢某强培训后,根据谢某强提供的宣传资料,通过微信发送公司和平台的宣传资料,发展会员,联系郑某林等人前来建阳考察加入,之后许某力、陈某艳、张某、韩某、卢某、曹某、魏某波、刘某明等人也被联系加入“茶和天下”网络平台,并与杨某巧对外合称为“十大常委”。
“十大常委”共同接受谢某强培训后,同样按照谢某强传授的模式和提供的宣传材料,通过微信网络对外推广宣传,发展会员,骗取他人钱财,并根据刘某华的安排,将会员注册缴纳的资金转入到刘某华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在上述人员的相互协作、共同配合下,从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茶和天下”传销网络平台共计发展下线会员4981人,收取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共计4505.932773万元。
经审计,“十大常委”各自将分别收取的会员资金全部转入刘某华及刘某华控制的张某斌、何某等人的银行账户中。其中,杨某巧转入到刘某华指定账户中的传销资金数额共计601万余元。扣除返利金额,刘某华占有了剩余的所有违法所得。
2018年1月15日,被害人朱某报案至南平市建阳区。同月17日,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对刘某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立案侦查。
立案后,公安局民警对该案涉及的银行账户进行调查,通过分析银行流水,资金从传销参与者流向“十大常委”,“十大常委”再将款项打到刘某华、张某斌等主要账户中,再通过主要账户返现给需要提现的传销参与者。后民警陆续将刘某华、张某斌、谢某强、杨某巧抓获归案。
原判认为,刘某华、谢某强、张某斌、杨某巧的行为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4505.932773万元,其中杨某巧直接或者间接收取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601.5756万元,均属犯罪情节严重。
2019年9月20日,原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六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到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杨某巧不服该判决,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对谢某强、张某斌认定从犯并予减轻处罚,适用法律错误。但原判审判程序合法,对杨某巧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鉴于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对谢某强、张某斌的量刑亦予维持,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杨某巧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