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国内传销活动愈加猖獗,违法传销屡禁不止。传销也开始“多元化”即传销载体虚拟化、作案方式趋向职业化,传销方式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传播速度更快,蔓延范围也更广。
图1 2019年全国各省市传销案件分布情况
从图1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413件的重大传销案件在各省市的分布情况可以看出广西、浙江、湖南、广东和山东等地的非法传销案件频发,而政府打击力度也在加强。
图2 2019年四大经济区域传销案件分布
从全国四大经济区域来看,东部、西部和中部地区的传销案件数量最多,合计占比高达95.4%,传销活动聚集地一般在分布在东部交通便捷、人口密集和经济发展迅速的城市以骗取投资和发展下线人员,或中西部地区二三线城市,多余房屋闲置地区,以各种投资、“国家工程”拉人头,发展非法传销。而东北部地区的非法传销案件较为少,占比为4.6%。
图3 2019年重大传销活动类型占比情况
从图3,2019年重大传销活动类型中,网络、金融和“国家工程”传销占比最大,合计为94.2%,可见这三类传销类型影响范围最广,具有更强的迷惑性,而“假慈善”、“养老”、“旅游”和“假冒直销企业”传销,相比往年来说较为减少,合计占比5.8%。
近几年,我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整治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公开宣传自己是传销活动的已基本消失,但新型传销依旧猖獗。可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传销不但给参与者带来经济损失,也对社会治安、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危害。因此对于传销,自身必须要提高警惕,远离传销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