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三则化妆品抽检通告,分别是《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9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53号)、《国家药监局关于1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1年第54号)、《国家药监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55号)。
停止经营9批次假冒化妆品
针对抽样检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标示为广州真知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真知丽染发膏(棕色)等9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为假冒化妆品。
这9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为:3批次标示为广州真知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真知丽染发膏(棕色、亚麻色)、标示为广州市三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荣染发膏(黑色)、标示为广州市帅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英歌染发膏5.4、标示为广州市鑫嘿客精细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贝嘉欣染发膏(紫色)、标示为广州市博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博彩彩色染发焗油(金黄色)、标示为广州市三崎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崎染发膏紫色、广东纤佰俪医药生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纤佰俪染发膏(自然黑)。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1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地索奈德
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委托方广州诺色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nuos诺色益生菌亮肤均衡保湿百搭精华水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地索奈德。
据悉,地索奈德别名:地索奈德、待索利德、羟泼尼缩松,是一种外用皮质类激素。
该企业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依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并督促有关企业对涉及的产品依法召回;要求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有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涉及的产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
召回、停售 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尚庄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ipi清澈搪瓷隔离乳01,广州同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Kalologie Skincare肌肤美学水嫩晶莹保湿精华液不合格。
上述企业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依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并督促有关企业对涉及的产品依法召回;要求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有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涉及的产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