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打击整治传销违法活动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秩序,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河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自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省开展2021年“打传销 保稳定 促和谐”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
据悉,本次行动将以无传销创建工作为引领,分为线索排查、清查整治与宣传教育、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推进,通过整治重点区域、查处重点案件、打击网络传销、加强舆论宣传、强化综合治理,不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营造共同防范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整治的重点区域是传销活动相对集中、传销人员聚集多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对可能滋生传销活动的社区、村庄、宾馆等场所进行排查清理。查处的重点案件是以“资本运作”“爱心慈善”“旅游互助”“1040阳光工程”“特许经营”“连锁销售”“中国梦”“国家暗中秘密支持的工程”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为名,欺骗他人非法聚集,诱导他人参与传销的行为;以“直销”名义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传销的行为。重点打击的网络传销是以“消费返利”“互联网购物和电子商务”“免费获利”“免费购买商品”“虚拟货币发行”等为幌子,通过缴纳入门费、注册会员或代理商,进一步发展下线的电子商务类、金融类等网络传销;宣传教育的重点是《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利用微信、微博、短信、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开展禁止传销宣传,增强人民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专项行动将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双重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清查聚集型传销,严厉打击网络传销,查处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案件,捣毁传销组织和传销网络,严惩传销活动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教育挽救受蒙蔽的参与传销人员,防止传销反弹回流,使重点区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数量明显减少,进一步筑牢打击传销防控责任体系,不断扩大无传销创建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