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较2020年3月增长5703万,占网民整体的62.4%。
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88亿,较2020年3月增长1.23亿,占网民整体的39.2%;游戏直播的用户规模为1.91亿,较2020年3月减少6835万,占网民整体的19.3%;真人秀直播的用户规模为2.39亿,较2020年3月增长3168万,占网民整体的24.2%;演唱会直播的用户规模为1.90亿,较2020年3月增长3977万,占网民整体的19.2%;体育直播的用户规模为1.38亿,较2020年3月减少7488万,占网民整体的13.9%。
报告认为,以电商直播为代表的网络直播行业在2020年实现蓬勃发展。数据显示,在电商直播中购买过商品的用户已经占到整体电商直播用户的66.2%,其中17.8%用户的电商直播消费金额占其所有网上购物消费额的三成以上。
此外,报告还指出,在2020年,强管理,不良内容整治措施和行业规范陆续出台。2020年6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31家主要网络直播平台的内容生态进行全面巡查,视违规情节对相关平台采取停止主要频道内容更新、暂停新用户注册、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8月,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着力于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引导用户理性打赏,规范主播带货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密集出台。6月,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成为首部针对直播电商行业的全国性规定。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