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并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化妆品产品备案、注册编号以“国妆网备制字”与“国妆特制字”开头。这就意味着,《办法》正式实施以后,港澳台地区化妆品将不再属于进口品。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数为21752件,同比增长了31.2%。近年来,进口化妆品数量呈快速增长态势。
此前,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要求,进口化妆品的定义为: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在境外完成的产品。
在《办法》中,第六十一条明确:“化妆品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在境内完成的为国产产品,在境外完成的为进口产品,在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完成的参照进口产品管理。”
同时,《办法》第六十二条特别指出,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取得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后,进口普通化妆品产品编号为“国妆网备进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四位年份数+本年度全国备案产品顺序数”;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的普通化妆品产品备案编号为“国妆网备制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四位年份数+本年度全国备案产品顺序数”;港澳台地区的特殊化妆品产品注册编号为“国妆特制字+四位年份数+本年度注册产品顺序数”。
也就是说,自2021年5月1日起,港澳台地区化妆品产品参照进口化妆品管理,但不属于进口化妆品行列,最后获得的备案或注册编号为港澳台地区独有的“国妆网备制字”或“国妆特制字”。
自5月1日起,港澳台地区化妆品产品都属于“国妆”,但是又参照进口产品管理。那么,港澳台地区化妆品订单会不会回流,是否会利好国内的生产企业?
有业内人士担心,消费者目前对进口化妆品的信任程度还是会高一些,如果以后港澳台地区产品都按国产算,有的人一看是国产的,可能就会有所犹豫。这对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影响不是很大,但一些小众品牌可能会没那么好卖了。
对于上述疑问,有化妆品法规研究人士表示,由于港澳台地区化妆品生产企业没有那么多,这一规定对国内化妆品生产企业来说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数据统计显示,2020年上半年,我国进口化妆品中来自韩国、法国、日本的产品占比超60%,而港澳台地区的产品备案数占比不足10%。《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更多是帮助消费者、代理商经销商在概念上明确界定。对代理企业来说,更多的还是关注备案、注册资料规范。
目前,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流程为:境内责任人登录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注册用户名;进行产品备案检测;预约时间至受理窗口提交纸质资料;审核通过后,给予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材料签收回执,产品备案信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备案后资料监督检查符合规定,则通过备案。
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失败常见问题有:成分不符合要求;产品原产国企业标准不符合要求;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无法提供授权书或自由销售证明等。
《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普通化妆品上市或者进口前,备案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
此次《办法》规定的“提交即备案”,进一步明确了“谁备案谁负责”的立场。因此,对产品资料完整性与合规性的审核,需要企业在提交资料之前进行更加细致的把关。
以往,政府部门对进口化妆品备案的流程有着严格的审核和把关,在《办法》实施后,更多的是靠企业自身对流程的审核。对港澳台地区化妆品企业而言,提升境内责任人的专业水平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备案过程出现问题,损害的还是企业的利益。
可以预见的是,今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配套文件会密集出台,对化妆品的要求也会越来越严格,这将促进国内化妆品的品质和技术更上一层楼。港澳台地区品牌需要更加努力保持产品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