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颜值经济”的推动下,近年来,中国化妆品市场规模年均增长率达10%以上。当前,中国化妆品注册备案的企业约7万多家,其中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5,000多家,90%以上的企业采用委托方式组织生产,75%以上的产品为委托生产的产品。
而深圳市仙迪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迪股份”)的采购同样外协采购,实际上其合作的外协厂商频“踩雷”产品质量问题,且子公司两度因生产未获批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遭处罚,其产品品控或成“摆设”。
不仅如此,仙迪股份营收及净利增速放缓、毛利率变动趋势异于同行的情况下,其研发费用率不足2%且不及同行。并且,仙迪股份的核心技术或具备可替代性,旗下主要品牌品牌理念或遇“劲敌”,仙迪股份未来如何提升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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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收净利增速放缓,毛利率变动趋势异于同行
2019年,仙迪股份的营收、净利润增速放缓。
据招股书,2017-2019年及2020年1-9月,仙迪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9,926.34万元、69,351.48万元、74,650.1万元、41,063.8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029.96万元、8,115.77万元、11,325.69万元、6,292.34万元。
经《金证研》沪深资本组测算,2018-2019年,仙迪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38.91%、7.64%,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61.35%、39.55%。
可见,2019年,仙迪股份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速都出现下滑。
值得注意的是,仙迪股份旗下的三大品牌,其中两个品牌的的业绩表现并不亮眼。
据招股书,仙迪股份旗下的三大品牌分别为“伊贝诗”、“果本”、“诗婷露雅”。2019年,三大品牌实现销售收入占仙迪股份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41%、39.76%、8.28%。
据招股书,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果本”品牌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4,172.35万元、29,588.15万元、29,679.87万元、11,914.15万元,2018-2019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2.4%、0.31%。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诗婷露雅”品牌的销售收入分别是878.56万元、6,810.12万元、6,177.72万元、1,711.34万元,2018-2019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675.15%、-9.29%。
显然,2019年,除“伊贝诗”品牌外,仙迪股份“果本”和“诗婷露雅”的业绩都表现并不“给力”。其中,“果本”品牌收入增速放缓,而“诗婷露雅”品牌收入出现负增长。
另一方面,仙迪股份在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或存偏颇,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异于同行。
据招股书,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仙迪股份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是53.71%、57.82%、58.49%、54.72%。
同期,仙迪股份同行业可比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是61.71%、64.09%、64.05%、59.99%;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是68.27%、68.36%、68.16%、67.56%;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化”)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是64.93%、62.82%、61.87%、61.85%。
除了上述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仙迪股份还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芳家化”)和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臣健康”)也列入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但事实上,拉芳家化与名臣健康营业收入最主要来源并非来自护肤类产品。
据拉芳家化2019年年报,分产品来看,拉芳家化营业收入主要以洗护类产品为主,产品包括洗发露、护发素等。2019年,拉芳家化营业收入9.65亿元,仅洗护类产品的营业收入就达到了8.51亿元,占总营收近九成。
且据名臣健康2019年年报,名臣健康从事健康护理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啫喱水及护肤品等,其旗下的主打品牌“蒂花之秀”和“美王”均是针对头发头皮健康护理。
也就是说,拉芳家化和名臣健康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洗护类产品,而仙迪股份的营收主要来自于护肤品,那么仙迪股份将拉芳家化和名臣健康列入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具备合理性?
需要指出的是,招股书显示,在仙迪股份选取的5家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拉芳家化和名臣健康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均低于其他3家以护肤品类为主的同行业可比公司。
若《金证研》沪深资本组取珀莱雅、丸美股份、上海家化三家作为仙迪股份同行业可比公司。2017-2019及2020年1-6月,上述三家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分别为64.97%、65.09%、64.69%、63.13%;而同期,仙迪股份同行业可比公司珀莱雅、丸美股份、上海家化的、拉芳家化、名臣健康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分别为58.52%、58.71%、57.58%、55.56%,低于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
也就是说,仙迪股份不仅营收净利增速放缓,其主营业务毛利率还在低于行业均值的同时,其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或存偏颇。且上述三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在2019年均有所下滑,而仙迪股份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在2019年出现了上升。
2
研发费用率不足2%且走低,专利数量或在同行“垫底”
在化妆品行业中,存在着较高的品牌壁垒,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品牌知名度高、质量良好和享有美誉的化妆品产品。仙迪股份以化妆品的技术研发为其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板块,但其研发费用率却常年低于同行。
据招股书,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仙迪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696.87万元、1,496.35万元、1,380.69万元、459.45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4%、2.16%、1.85%、1.58%。
在上文提及的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时,仙迪股份选取的5家公司中,有2家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来源非护肤品产品,以下在对比同行时,则应对比珀莱雅、丸美股份、上海家化这3家同行可比公司的数据。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珀莱雅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29%、2.17%、2.39%、2.3%;丸美股份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09%、2.15%、2.49%、2.99%;上海家化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36%、2.09%、2.27%、1.88%。
经《金证研》沪深资本组统计,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上述三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2.25%、2.14%、2.38%、2.39%。
可以看出,2017-2019年,仙迪股份上述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在2%以上,并且2018-2019年,其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呈上升趋势。而仙迪股份研发费用率不仅低于同行,且有所下滑。
此外,仙迪股份的专利数量也“落后”于同行。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2020年12月8日,仙迪股份共有6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和24项外观设计专利。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珀莱雅拥有66项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丸美股份拥有42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上海家化拥有76项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
显然,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仙迪股份在数量上均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加之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均值,仙迪股份或“打脸”其“以化妆品的技术研发为公司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板块”的说法。
3
核心技术或具备可替代性,“海洋科技”品牌理念遇“劲敌”
企业的营销观念贯穿于营销活动的全过程,并制约着企业的营销目标和原则,是实现营销目标的基本策略和手段。独特的市场营销理念可影响企业营销活动的成效,而被仙迪股份比喻成“专属灵魂”的产品成分,或并不“独特”。
需要指出的是,“伊贝诗”品牌作为仙迪股份的主要品牌之一,其营销理念或与珀莱雅旗下品牌“撞车”。
据招股书,“伊贝诗”是仙迪股份旗下主要经营的品牌之一,“伊贝诗”品牌秉持“海洋科技、纯净护肤”的品牌理念,提供来自深海植物天然纯净的护肤体验。
而“海洋科技”是仙迪股份同行业可比公司珀莱雅旗下“珀莱雅”品牌的核心概念。
据招股书及珀莱雅2019年年报,珀莱雅创立于2006年,并于2017年在上交所上市。“珀莱雅”品牌定位于海洋科技护肤,专注于海洋护肤研究。
而问题并未结束。“伊贝诗”和“珀莱雅”不仅在品牌理念上都主打“海洋科技”,其宣传的科技成分也都是来自深海的藻类植物。
据伊贝诗官网,“伊贝诗”品牌于2007年创立,核心成分是从深海的海藻中提取的“纯萃藻能Algaegen-AgnTM”。
据珀莱雅官网,“珀莱雅”品牌的海洋成分来源于各种藻类,包括大西洋红藻、紫球藻、黄金海藻等。
不仅科技成分来自藻类,仙迪股份与珀莱雅的核心技术或存在“雷同”之处,均包括软毛松藻提取物。
招股书,“软毛松藻提取物在化妆品中的应用研究”是仙迪股份的核心技术之一。该核心技术内容为“软毛松藻提取物富含多糖成分,与富含矿物质的济州熔岩海水特定最优比例复配组合,研发制得短期兼长期保湿效果协同的产品”,技术阶段为批量生产
且招股书显示,仙迪股份的发明专利分别为“抗氧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抗氧化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含有澳洲坚果油的化妆品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含有西红柿果实提取物的化妆品组合物及其制方法”、“一种用于缓解皮肤刺激的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茴香或绿茶提取物的方法及其应用的化妆品组合物”、“一种含有枇杷籽提取物防肌肤老化的化妆品”、“芦荟护肤霜”。招股书并未提及上述核心技术“软毛松藻提取物在化妆品中的应用研究”对应的专利情况,而仙迪股份是否为其核心技术申请发明专利?尚未可知。
据珀莱雅招股书,“一种保湿组合物颗粒及其制备方法”是珀莱雅的核心技术之一,该技术的内容为“同时负载软毛松藻提取物、草绿盐角草提取物、吾肯氏壶藻提取物、滨海剌芹愈伤组织提取物,实现肌肤的长效和深层保湿”,技术阶段为批量生产。同时,珀莱雅的发明专利中,存在一项与其核心技术同名的“一种保湿组合物颗粒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
由于“伊贝诗”品牌核心成分是从深海的海藻中提取的,“珀莱雅”品牌的海洋成分来源于各种藻类,且上述两项核心技术均涉及运用包含深海藻类提取物来达到保湿皮肤的功效,即“伊贝诗”产品的核心技术或包含“软毛松藻提取物在化妆品中的应用研究”。“珀莱雅”生产的产品核心技术或包括“一种保湿组合物颗粒及其制备方法”。
也就是说,在珀莱雅“一种保湿组合物颗粒及其制备方法”已经申请了发明专利的前提下,仙迪股份招股书并未提及核心技术“软毛松藻提取物在化妆品中的应用研究”发明专利的申请情况,在双方均批量生产的情况下,珀莱雅核心技术“一种保湿组合物颗粒及其制备方法”或率先申请了发明专利,且这两种核心技术均涉及运用包含深海藻类提取物来达到保湿皮肤的功效。即珀莱雅的核心技术之一“软毛松藻提取物在化妆品中的应用研究”,是否具备可替代性?或该“打上问号”。
不仅如此,对于同类功效、同系列产品,仙迪股份旗下品牌“伊贝诗”的价格低于“珀莱雅”品牌。
以爽肤水为例,据珀莱雅官方旗舰店(天猫)数据,珀莱雅“弹润芯肌活力水”【紧致弹润】活力水版本(以下简称“珀莱雅活力水”),在活动期间售价149元,容量150ml,每毫升0.99元。
据伊贝诗旗舰店(天猫)显示,伊贝诗“深海凝萃弹润醒肤液”新凝萃保湿水(清润型)版本(以下简称“伊贝诗保湿水”),活动期间售价110元,容量130ml,每毫升售价0.85元。
且珀莱雅活力水和伊贝诗保湿水,两者都是属于非特殊化妆品品类下的爽肤水系列,均包含“补水、保湿”功效。
与此同时,“伊贝诗”品牌营业收入远不及“珀莱雅”品牌。
据招股书,2017-2019年,“伊贝诗”品牌的销售额分别是2.46亿元、3.28亿元、3.84亿元,2018-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33.33%、16.94%。
据珀莱雅2018-2019年年报,2017-2019年,“珀莱雅”品牌的销售额分别为15.82亿元、20.94亿元、26.56亿元,2018-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32.38%、26.81%。
可见,无论是营收规模,还是销售额增速,“伊贝诗”品牌均不及“珀莱雅”品牌。
据招股书援引自Euromonitor数据,2019年,仙迪股份市场占有率位列国内护肤品企业第15位,而珀莱雅市场占有率位列国内护肤品企业第6位。
由上述情形或表明,“伊贝诗”品牌与“珀莱雅”品牌的产品均以深海藻类提取物为核心成分,并以“海洋科技”为品牌理念。但从营收规模和营收增速来看,仙迪股份的“伊贝诗”品牌皆不及“珀莱雅”品牌。且在其核心技术或具备可替代性、仙迪股份核心技术已取得发明专利的情形之下,仙迪股份未来如何提升核心竞争力以提升其市场占有率?不得而知。
4
外协厂商“黑历史”众多,产品质量或遭“拷问”
一个单位自己独立完成制造加工任务有困难,或者达到相同质量要求所需费用更高,为了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及降低成本,会将部分产品的生产委托给外地或外单位,但其中产品质量的不确定因素也会随之增加。
而仙迪股份或同样存在与“问题”外协厂商合作的隐患。
作为仙迪股份的外协加工商之一,科丝美诗(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丝美诗”)因产品质量管理及生产管理方面违规,在飞行检查中被通报。
据招股书,2017-2018年,科丝美诗均系仙迪股份的第三大外协厂商,加工产品为其他类,科丝美诗对其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50.92万元、317.24万元。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2020年1月17日,科丝美诗在国家药监局的飞行检查中被通报。科丝美诗因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要求对防晒剂含量进行检测、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未按要求储存原料、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未按生产工艺进行配制等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被广东药监局责令限期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科丝美诗并不在仙迪股份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名单内,但事实上,仙迪股份与科丝美诗仍保持着合作关系。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网公开信息,仙迪股份子公司深圳市伊贝诗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伊贝诗”)生产的“伊贝诗海黄金漾光深润金沙冻膜”和“伊贝诗海藻肌底保湿睡眠面膜”,实际生产企业系科丝美诗。其中,“伊贝诗海黄金漾光深润金沙冻膜”中,于2020年11月3日对科丝美诗进行了备案后检查;“伊贝诗海藻肌底保湿睡眠面膜”中,于2020年6月30日对科丝美诗进行了备案后检查。
也就是说,在科丝美诗被药监局通报之后,仙迪股份或仍与其保持着合作。
除科丝美诗外,仙迪股份的第二大外协厂商也多次因为检出标签未标识成分被处罚。
据招股书,2019年及2020年1-6月,中山市天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天图”)均系仙迪股份的第二大外协加工商,加工内容涉及化妆水类、其他类。同期,仙迪股份对其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32.03万元、247.36万元。
而由中山天图代加工的防晒喷雾,被检出成分及批件与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2019年12月26日,在国家药监局关于2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第101号),由中山天图加工的“新碧户外骄阳防晒喷雾SPF35PA+++”(标示批号I00025T)、“新碧冰凉清透防晒喷雾SPF40PA+++”(标示批号100094T),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并被检出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成分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事实上,早在2017年,中山天图就因为检出标签未标识成分,被予以行政处罚。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2017年8月8日,中山天图因加工的“嘉媚乐冰晶防晒水”(150ml/瓶,AE0A50155T),被检出产品标签标识未标示成分胡莫柳酯,被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3,352.8元,并处以37,382.4元罚款。
无独有偶,仙迪股份的另一外协厂商也被国家药监局通报批评,或存环保隐患。
据招股书,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高宝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是“高宝中国”)是仙迪股份的第四大外协加工商,加工产品为其他类,交易金额分别为147.02万元、193.14万元、60.31万元。
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2019年7月9日,高宝中国因质量管理、厂房与设施、设备、生产管理均存在问题,被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整改。值得注意的是,该通报强调了高宝中国存在污染生产环境的风险。
由上述情形可见,仙迪股份合作的外协厂商存在诸多问题,包括产品成分标识不完整、原料存储不当以及生产环境污染等。仙迪股份与“问题”外协产商合作,其产品质量能否得到保障?尚待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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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两度因生产未获批特殊用途化妆品遭处罚,品控或成“摆设”
不仅外协厂商问题频出,仙迪股份生产的多个产品还被通报和罚款,屡上“黑榜”。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2018年8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78号),其中,仙迪股份子公司仙迪达首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迪达首”)(委托方:仙迪股份)生产的“伊贝诗清爽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 PA++++”不合格。
该通报的附件信息显示,“伊贝诗清爽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 PA++++”不合格的原因系,生产日期和批件批准日期的标识处出现了错误。
据招股书,仙迪股份子公司仙迪达首在报告期内曾两次遭行政处罚。
2017年6月23日,仙迪达首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伊贝诗美白隔离防晒霜SPF30PA+++”(批号01801H,规格50g/支),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未取得标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310支,并没收违法所得4,248.48元,罚款21,242.4元。
2018年12月7日,仙迪达首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化妆品1,580支“伊贝诗美白隔离防晒霜 SPF30PA+++”(批号R1719004,规格30g/支),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373支,并没收违法所得7,060.95元,罚款35,304.75元。
然而,仙迪股份自称其建立的“缜密的质量控制体系”或成“摆设”。
据招股书,仙迪股份自诩“公司通过建立系统缜密的质量控制体系,从生产流程的各个环节全面从严把控,始终如一的把产品质量摆在第一位,为客户提供安全、有效、质量优异的化妆品”。而且,仙迪股份还制定《质量手册》。
显然,在标榜的“缜密的质量控制体系”下,自产产品却屡被“点名”,仙迪股份的品控或存缺失。
6
前五大经销商客户现“零人”公司,交易金额逾千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经销模式带来的营收占仙迪股份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逾七成,然而其前五大经经销商惊现“零人”公司。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仙迪股份的经销模式下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86%、78.21%、78.7%、76.88%。
据招股书,仙迪股份在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了新的收入准则。并且,在经销模式下,新收入准则对于该部分的销售收入的确认,与原有准则的确认政策比较,并无差异。
也就是说,经销模式是仙迪股份最主要的销售模式。然而,仙迪股份的经销商频出问题,其中或“惊现”零人公司。
据招股书,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河南裕美达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裕美达”)分别是仙迪股份的第三大、第一大、第一大和第二大经销商,同期也分别是仙迪股份的第四大、第二大、第二大和第三大客户。同期,仙迪股份向河南裕美达销售的金额分别为1,290.12万元、2,156.09万元、2,479.42万元、910.46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比例分别为2.58%、3.11%、3.32%、3.14%。
据招股书,河南裕美达和郑州嘉和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和”)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交易主体。
然而,无论是河南裕美达还是郑州嘉和,二者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河南裕美达成立于2019年6月14日,股东为姚瑶、刘文悦。2019年,河南美裕达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郑州嘉和成立于2011年12月6日,股东为刘文永、杨阳。2017-2019年,郑州嘉和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无独有偶,仙迪股份另一长期合作的经销商也“疑窦丛生”。
据招股书,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西安美茜灵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美茜灵”)分别是仙迪股份的第四大、第三大、第五大和第五大经销商。同期,仙迪股份向西安美茜灵销售的金额分别是1,115.32万元、1,737.58万元、1,528.85万元、709.41万元。
据招股书,经销商西安美茜灵是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三个交易主体的统称,分别是西安美茜灵、榆林市新盛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林新盛安”)、西安好美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好美化妆品”)。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好美化妆品成立于2015年8月17日,股东为郭东鑫,并于2018年12月29日注销,且无企业年报信息。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榆林新盛安成立于2015年6月19日,股东为白军军。2016-2019年,榆林新盛安的社保缴纳人数均是0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西安美茜灵成立于2018年3月6日,股东为郭东鑫、高延琴。2020年4月13日,由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西安美茜灵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分局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后于2020年5月被移出。
也就是说,榆林新盛安或系“零人”公司,好美化妆品成立三年便“匆匆”注销,而西安美茜灵于2018年才成立,且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经销模式是仙迪股份最主要的销售模式,经销商的质量对于仙迪股份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上述经销商“异象”迭出,仙迪股份与其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几何?尚未可知。
7
经销商与上百家企业“撞号”,“贡献”销售额逾3000万元
然而,上述关于仙迪股份经销商的问题,或仅是“冰山一角”。
另一方面,仙迪股份2020年上半年第一大经销商存在与369家企业共用电话的情况。
据招股书,2019年及2020年1-6月,合肥天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天禹”)分别是仙迪股份的第三大、第一大经销商。仙迪股份向合肥天禹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898.92万元、1,234.09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54%、4.25%。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合肥天禹成立于2017年2月16日,股东为杨秘秘,2019年,其企业联系电话为13905601376。
据公开信息,截至2020年12月8日,合肥天禹与369家企业共用电话。
无独有偶,仙迪股份的第五大经销商安徽诚责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诚责美”)与上百家企业共用电话。
据招股书,安徽诚责美与仙迪股份的合作时间为5年以上。2018年,安徽诚责美是仙迪股份的第五大经销商,仙迪股份向安徽诚责美销售金额为1,432.5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07%。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安徽诚责美成立于2016年,股东系李自红,企业电话为13355609168。据公开信息,截至2020年12月8日,安徽诚责美与121家企业共用电话。
不仅如此,李自红名下曾有两家公司都被吊销执照。
据公开信息,李自红名下曾经拥有两家企业,分别为合肥市惠之坊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惠之坊”)、合肥创丽惠妍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创丽”)。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合肥惠之坊、合肥创丽均于2011年12月28日被吊销执照,两次执照被吊销的具体原因不得而知。
即上述两家经销商为仙迪股份贡献销售额累计逾3,000万元,两者的联系电话曾与上百家企业“撞号”,令人不解。
前有或为“零人”公司的经销商,后又现曾与上百家企业共用电话的经销商,叠加其核心技术或具可替代性,仙迪股份此次上市能否成功走“花路”?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