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杭州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加快杭州市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对直播电商企业、直播电商园区、电商主播等各个方面的扶持及奖励机制,其中头部主播将按贡献给予奖励。
《意见》中称,对知名直播电商企业,总部入驻杭州或在杭州设立市级以上区域运营中心的,按照其贡献将给予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杭注册的直播电商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将加快直播电商园区(基地)建设,对市级以上直播电商园区,按规模、投入、贡献等指标,经认定给予园区主办方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对入驻直播电商园区的商家和主播个体提供免3年免租政策。
在直播人才奖励制度方面,给予贡献突出的电商直播企业(人才团队)每年若干自主认定的人才名额,对在杭州落地且排入全国(全网销售)前100位的头部主播,按照年销售额(含一定比例杭产品)给予奖励,在5亿元以上的,按贡献给予200万元以上的奖励。经认定的直播电商高层次人才在落户、优先购房、购(租)房补贴、子女入学、车牌竞价补贴、医疗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意见》中提到,到2022年,杭州将实现直播电商成交额10000亿元,对消费增长年贡献率达到20%。同时培育和引进100个头部直播电商MCN机构,建设100个直播电商园区(基地),挖掘1000个直播电商品牌(打卡地),推动100名头部主播落户杭州,培育10000名直播达人。
同时,要打造杭货品牌IP,鼓励制造企业和产业带上线直播,吸引供应链集聚杭州。对认定为“市级直播电商产业链(产业带、直播城、直播小镇)”的,给予链主单位30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