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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2年!“斑美拉”特大传销案一审判了

发布人:团少 来源:直销中国周刊 时间:2020-08-06 14:33:23

8月4日,涉案43亿多元的“斑美拉”特大传销案在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余石容等1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7亿多元,依法没收财产约7亿元,追缴后上缴国库。

 

“斑美拉”传销案19名被告获刑

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案发,被告人余石容与闭何成经谋划后,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亚洲斑美拉美容养生机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斑美拉)、广州斑美拉产品有限公司、广州斑美拉产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斑美拉生物医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用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了“容玺”商标,推出了“容玺排毒套餐”、“容玺护肤套餐”美容产品)等涉传销企业。

2015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余石容、闭何成以上述企业及美容产品为平台,以销售“容玺排毒套餐”、“容玺护肤套餐”美容产品为由,建立了加会员、拉人头、发展层级下线、限定进货量做不同等级代理、通过其上下层级购买产品提获报酬,以获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模式。

对于各层级代理商的资格,斑美拉规定:由高到低划分为特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三级代理商、普通会员五个等级。新加入者购买一套美容产品(9800元)成为普通会员,要成为特级代理商到三级代理商,须交纳1,500,000元至45,000元不等来购买产品。斑美拉规定了三种获利方式:零售利润、批发差价、感恩提成。

斑美拉一方面要求各级代理商利用微信夸大宣传斑美拉产品美容效果,不断展示各地招商会火爆场面,高级别代理商领取巨额现金回报,出国旅游等奖励,购买房产、豪车、奢侈品等虚假宣传图片和视频吸引他人加入传销。

截至2018年10月9日,余石容、闭何成的传销活动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下线共计38671人,层级24层。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经营金额4,377,524,190元,二人在传销活动非法获利共计1,363,923,539元。其余各在案参与传销的被告人,经营金额从19亿多至10万元,非法获利从700多万元至10万元不等。

据了解,该案参与人员累计超过120人以上,金额超过250万元以上,均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何春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超10万元以上,属法定的“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余春羽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法院依照刑法及解释的有关规定,对各被告人作出上述的判决。

斑美拉的入刑让人想起另外一款同类品牌“斑消宝”,但是二者虽然同路,但是最终不同命。

 

斑消宝被曝涉嫌传销仍未被查

记者注意到,与斑美拉非常相似的“斑消宝”同样也是从事化妆品的微商品牌。据悉,“斑消宝”产品全球总代理公司为广州斑消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为广州协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广州市茗妍化妆品有限公司。

但对外宣传力度上,斑消宝一点不比斑美拉低调,斑消宝曾用名是“斑小将”,主打产品功效是祛斑美白,斑消宝曾让柳岩做了代言并在云南卫视播出广告。但是据媒体报道显示,多位消费者使用斑消宝之后出现了皮肤过敏,甚至久治不愈的情况,然而更令消费者不放心的是,斑消宝公司对此置之不理,还将多位替消费者维权的代理商直接拉黑,态度傲慢之余,更是对消费者健康的轻视。

此外,广州斑消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介绍的一款“斑消宝皙欧美白祛斑霜”,宣称具有祛斑,淡化黑色素,补水保湿,祛痘,祛黑头、粉刺,排毒提拉紧致,舒缓过敏,修复基底细胞,淡化妊娠纹等14种功效被指虚假宣传。

除此之外,广州斑消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还涉嫌传销,据了解,按级别高低,斑消宝代理商可分为资深、总代、省代、市代、VIP。想成为总代,需要花费90000元,拿货900瓶产品,每瓶进货价100元;省代需要花费25200元,拿货180瓶产品,每瓶进货价140元;市代需要花费5400元,拿货30瓶产品,每瓶进货价180元;VIP需要花费840元,拿货3瓶产品,每瓶进货价280元。

某代理商以自己为例,写下了资深级别经销商的收益来源:自己下面的资深级别经销商,以A、B、C、D、E等字母表示。下面经销商每进一次货,自己可拿3000瓶*3元/瓶=9000元佣金。假如A每个月拿货8次,B每个月拿货8次,C每个月拿货7次,D每个月拿货5次,E每个月拿货3次,那么,自己每个月可以拿到的佣金是(9000*8+9000*8+9000*7+9000*5+9000*3)元。随着各个级别经销商团队规模的不断扩大,自己一年拿到的佣金会更多。

斑美拉入刑但为何斑消宝逍遥法外?

从以上不难看出,斑消宝代理层级比斑美拉还要多一层,但是为何没有遭到查处呢?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同样是社交电商的云集与云集品,前者采用多级分销模式发展会员被当地监管部门以“有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罚款958万元,罚款之后的云集甚至还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了,可谓是“柳暗花明又一村”,羡煞无数的后来者。

但是仅一字之差的云集品可没有罚款重生的机会,2019年3月18日,深圳警方对“云集品’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潘跃健等多名主要嫌疑人。

为何云集只是“罚酒三杯”,但是云集品被判入刑?对此,相关人士分析到:“云集是利用社交电商的趋势和平台,工具手段方法,再利用直销和社交商业结合裂变的方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云集品没有正规产品与正确的渠道,其利润一部分来自于会员购买价格虚高产品的超额花费,而另一部分就来自云集品对供应商的无情压榨和不断拖欠应付给供应商的大笔货款。”

如果说云集与云集品在产品与渠道上是差强人意,但是斑消宝与斑美拉如出一辙的代理方式以及相关市场行为又该如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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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2年!“斑美拉”特大传销案一审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