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七批)。其中,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东方同康宝无蔗糖蛋白质粉(蛋白固体饮料)超范围使用甜味剂D-甘露糖醇,被罚款5.7万元。
根据公告显示,2022年2月16日,有投诉者向江西省樟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网店康宝保健品专卖店的“东方同康宝无蔗糖蛋白质粉(蛋白固体饮料)”产品标签配料表标注添加了原料“D-甘露糖醇”,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注生产企业为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2月17日,执法人员对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外包材库发现上述被投诉产品的外包装标签3500个。根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D-甘露糖醇”的允许使用范围仅为“糖果”。
据天眼查,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2150万,法定代表人为聂建群,经营范围包括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等。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因生产经营食品不合格被行政处罚。天眼查显示,2017年5月19日,因生产的“东方同康宝牌东方钙咀嚼片(儿童型)”(1.75g/片,批号:20160916)维生素D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监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9360元,罚款8万元;2018年5月22日,因生产不合格食品,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2020年2月18日,因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