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努力构建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总结交流整治工作经验、为基层开展执法提供借鉴,中国市场监管报自今日起开设《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栏目,针对整治行动启动情况、工作措施、案件查处、创新方式方法等内容进行宣传报道,展示市场监管部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举措和成效。
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下一阶段保健食品行业的整治重点,强调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
高度重视 周密部署
《方案》下发后,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高度谋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扎实推进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组,制定下发《关于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明确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工作措施。要求各地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建立整治工作机制等;加强与宣传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络机制,打好“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高度重视保健食品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6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针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迅速启动 扎实推进
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联合其他部门迅速启动整治行动,建立整治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月17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行动,在全省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严厉查处违法生产、违法声称、违法发布虚假广告、违法开展会议营销、违法利用保健食品进行传销等行为为整治重点,通过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加强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加强保健食品注册备案与生产监管衔接、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等措施,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力争在2021年年底前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6月23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七部门,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声称疾病预防等违法行为。
6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部署开展全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在非法生产经营方面,重点整治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在欺诈和虚假宣传方面,重点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和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在违法广告方面,重点整治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同时,按照“打建”同步部署、问题整治和规范提升同步实施的原则,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同步部署了保健食品经营环节“两查两专”(查资质、查标签,专区专柜销售、设置专门提示牌)规范提升行动,通过“两查”重点提升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主体严把进货源头,确保来源合法、产品合规;通过“两专”重点提升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条件设施,设置专区专柜和消费提示牌,营造科学透明理性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