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重点整治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方案》明确整治行动将严格按照建立机制、集中整治、指导推进、评估总结等行动步骤,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力争在2021年年底前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