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据业内媒体报道,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杨莉向全国人大提交《直销法(草案)》建议书。据悉,2019年10月26日,由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主办的中国直销立法课题组成立启动仪式暨中国企业报流通与消费专栏上线新闻发布会在《中国企业报》集团举行。直销立法课题组的成立将为《直销法》(草案)提供市场调研报告、理论依据等全方位的立法依据从而推动直销立法早日实现。
2018年岁末,整个直销行业因“权健事件”的媒体风暴而陷入舆论海啸中,一时之间,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危在旦夕,91家依法获取“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履薄冰,2000万以上的直销从业人员深忧未来。
针对直销行业的媒体舆论风波几乎是全天全时性的报道,以致于媒体大胆推测所有直销企业都是“带病获牌”,如此言论一出,除了华林、权健之外,所有直销企业都扣上了沉重的“涉传”帽子,而这帽子离不开早年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时日久远、待完善带来的诟病。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如今距离“权健事件”爆发已近一年,直销企业要重新走上规范发展道路的前提就是尽早立法,另外还要清楚的认识到直销行业与媒体关系的重要性。
直销企业与媒体是“水与舟”的关系
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媒体与企业的关系,也正如水与舟的关系。不可否认,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直销行业更是如此。今年“权健事件”爆发和“百日行动”以来,部分媒体对直销行业片面化报道,将直销模式等同于“金字塔”传销大肆宣扬,博取眼球,大力抨击直销行业普遍存在的违规行为,即多层次计酬、跨区域经营、产品未报备以及虚假宣传等问题,甚至多家直销公司被卷入“涉嫌传销”的漩涡。然而在“百日行动”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100个执法典型案例却没有一起拿牌直销企业涉嫌传销的案例,这不难从百日行动的结果看出,媒体对直销企业的严重误读。
以往媒体曝光的直销行业乱象新闻大致分为违规企业报大单、搞原始股、承诺分红、欺骗消费者、搞互联网+、旅游与会议活动等多种经营模式。这些模式短时间内虽可以让直销企业业绩暴增,但其他业绩低迷的直销企业一旦纷纷效仿,那就会成为行业默认的潜规则,而媒体报道曝光违规企业的乱象行为利于企业自治,行业整顿。企业最重要的还是应该注重企业管理、产品管理等方面,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对待媒体曝光的违规现象及时改正,纠正态度,敬畏媒体,而媒体业应该端正态度,正确看待直销行业,客观公正的报道事实现象,坚守媒体职责和底线。
直销企业跟媒体应该是主动的关系
在任何商业领域,没有企业大量的投放广告,则难以创品牌、创利润。不可否认,媒体与企业的关系应该是相互依赖的共同体。在直销行业,部分企业通过更低成本的会员制度与产品口碑进行营销推广关起门来做生意,人们对其的经营合规化持有怀疑。以往传统直销企业只注重企业内部沟通交流,当市场出现问题被曝光时,不及时改正问题纠正错误,通过媒体主动表明态度,随之继续任性妄为,当事态进一步恶化后才主动寻求媒体的支持,如此行事自然也就经不起媒体的推敲,从而导致大众的误解,危机越演越烈,那么便会形成舆论风波殃及池鱼。
当媒体对违规直销企业报道时,合规直销企业却事不关己、集体失语,降低了公众对直销企业的信心。因此,直销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光是呼吁媒体客观报道是不够的,企业必须也行动起来,化被动为主动。如何及时摆明企业态度、解决也发展危机等等这些都是为直销企业建立良好信誉与品牌形象的积极举措,更是中国直销行业健康发展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媒体看待直销行业应是与时俱进的关系
纵观行业发展近三十载风云,从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已经有14年,直销企业一直在摸索中走向规范、走向成熟。但是,从两个《条例》的内容来看,一些相关条款界定不清、时日久远、不符发展现状的问题亟待解决。也为多年来市场发展中的部分违规扭曲现象埋下了必然伏笔。其中,诸如对“直销与传销”的清晰界定、对于直销运行的管理范围等都存在缺陷,这导致“多层次问题、区域审批与管理问题、产品审批与管理问题”不协调,损伤了两个《条例》作为法律的普适性原则,并由此造成了两个《条例》与市场发展间的矛盾,导致了十几年来中国直销在“法律”与“实践”之间失衡的状态,导致媒体不需要思考、取证就武断认定企业涉传,进行报道。
从当今所有商业模式来看,直销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营销方式,确实对于企业的营销创新,解决低成本的发展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模式和路径。直销模式推动了生产企业的发展,而媒体不能一味的看到直销模式的弊端,忽略直销模式带来的优势。事实上,媒体曝光企业违规行为的前提是为了消费市场更加稳定和有序,而不是造成直销员与广大消费者恐慌的局面,这也需引起媒体的深思。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结合市场实际发展需求对直销立法,传销行为虽得到有效遏制,但一定不甘于退出历史舞台。特别是近几年以来,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金融欺诈”、“非法集资”“微商”、“APP涉嫌传销”等此类现象来势凶猛,一些媒体对行业不够了解,便将其通通归为传销,在此尴尬境地下,中国直销行业总是被各种经济犯罪所裹挟,背锅前行。
因此,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两部《条例》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部分内容设置已经明显滞后,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造成直销乱象频发,损伤着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大了企业负担,为行业的畸形发展和腐败滋生,培育了土壤。正是基于此,要真正达成直销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中国直销法规应与时俱进,早日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