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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粉象生活”入局直播带货,被曝会员模式拉人头变相传销

发布人:詹姆斯 来源:新零售经济观察 时间:2020-04-21 10:16:55

近年来,社交电商火爆发展,然而多级分销、拉人头等涉嫌传销的质疑从未中断,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云集、环球捕手、贝店、花生日记、达令家、大V店、万色城、 甩甩宝宝、全球时刻、达人店、楚楚推、洋葱海外仓、有好东西、好衣库、闺秘mall、小黑鱼APP、素店、优可生活、红人装、未来集市等社交电商均被传出“涉嫌传销”的质疑声。

 

粉象生活:曾被曝涉嫌传销

粉象生活是一个综合性导购优惠返利平台,对接了淘宝、天猫、聚划算等电商平台,用户在这些平台进行购物的同时可以在粉象生活领取优惠卷,并且能够拿到商家的返佣。

作为导购平台,粉象生活本身没有产品出售,其通过“阿里妈妈”的数据接口,以“淘宝客”形式分享各家店铺的优惠链接,客户领券后跳转到淘宝、天猫等购物平台购买,即完成为各家店铺的导流。

粉象生活普通会员可以免费注册,但需要老会员提供邀请码,新入会员会默认成为提供邀请码老会员的下线,下线通过粉象生活领取优惠券并成功购物后, 上线可以获得商家的返佣。普通会员自购享受返佣最高51%,分享则返佣最高10%。

普通会员升级为VIP会员需要付费68元/月,VIP会员自购享受返佣最高82%,分享则返佣最高31%,推荐的团队会员升级成VIP可获最高35%的管理津贴,一级直属10.2元, 二级、三级为6.8元。

升级为合伙人需要发展20个VIP会员,且付费198元/月,合伙人自购享受返佣最高91%,分享则返佣最高40%,推荐的团队会员升级成VIP可获最高49%的管理津贴,一级直属13.8元,二级、三级为12.24元,三级以外5.44元。团队内VIP升级合伙人,一级有39.8元,二级、三级19.8元。与此同时享受公司分红最高可达6%。

成为会员后,通过粉象生活赚钱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将产品的链接分享给他人,他人通过该链接购买后上线即可获得佣金;其二是将粉象生活APP推广给他人,他人使用邀请码下载,之后通过粉象生活购买的所有产品上线都可获得佣金。

业内人士表示,粉象生活在推广中更多的侧重高返佣收益,而非产品销售。粉象生活VIP需要付费68元/月,为变相收取入门费;合伙人需要发展20个VIP,存在拉人头的嫌疑;发展人数越多,分享返佣和管理津贴比例越高,涉嫌团队计酬。因此,粉象生活很难洗脱涉嫌传销的质疑。

 

芬香模式:拉人头的京东客?

“零投资!在家躺赚,月入过万!”

这是芬香推手发展下级会员时常用的说辞,听起来跟微商口号如出一辙。

在各大社交网络简单搜索,就能找到大量芬香推手曝出的月入数十万的收益截图和会员邀请码。

芬香的企业简介显示,这是一款社交电商小程序,京东99%的商品在芬香有优惠券或返利,而且部分商品可以选择京东配送。

用户在芬香上点击购物,将跳转到“京东购物”小程序完成交易。芬香上的每一件商品都明确标注“推广收益”,用户创建一个超过50人的微信群或邀请30名粉丝即可升级为推广会员,其他用户购买推广会员分享的商品,后者即可收取相应的推广收益。

打开芬香的小程序,页面提示输入邀请码才能注册成为会员并享受优惠或者返利。

平台的用户分为普通会员和超级会员,而邀请码经常由超级会员通过组建的微信社群的方式发放。

据了解,芬香晋升体系1.0制度显示,在超级会员之上,还有导师、合伙人级别。

此前被外界质疑为传销的花生日记、云集、淘宝客、环球捕手等都沿用类似模式,规则有细节差异,但基本上大同小异。

简单的说,就是下一级普通用户每次下单时,超级会员能得到一定比例的推广收益;此外,若超级会员的下一级普通用户升级为超级会员,则前者也可获得后者推广收益的提成。

有人认为,芬香会员就是典型的“拉人头的京东客”。这与大众熟悉的淘宝客的模式一样。注册会员先是买手,部分会变成推手,而推手的裂变,会不断发展更多买手,不断循环。

 

销原罪?危险的分销模式

国内社交电商的玩法多样,大致可以分成拼团、分销、SAAS工具、社群等模式。其中,争议最大就是分销模式。

层层分销的模式是否涉传?社交电商平台很多,为什么有些被罚有些没被罚?实际上,层级管理、入会收费、抽佣规则等,都是法律层面考虑产品是否构成传销的关键因素。

“社交电商的本质,就是打法律的侧边球。”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就在一年前,社交电商花生日记涉嫌构成传销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依法处罚,累计罚没7456万元——这是国内电商领域屈指可数的“天价罚单”,在业内可谓轰动一时。据了解,花生日记的会员层级多达51级、累计收取佣金超过4.5亿元。

此前,达人店和云集微店等社交电商平台,也曾因为模式被认定涉嫌传销,被处以高额经济罚款。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可以归纳出传销的三个行为特征,即“拉人头”“团队计酬”和“收取入门费”。

由此看来,社交电商的发展模式与传销性质难以切割。

设定层级式管理架构,采取多层级佣金计提制度和会员升级费用等手段是社交电商涉嫌构成传销的“原罪”。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原罪,也是实现快速发展的核心手段。

“社交属性的裂变增长从商业角度来看诱惑十足,很多项目会愿意在做好规避措施的前提下铤而走险。”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事实上,刑法意义上的传销与工商行政执法层面上的传销有着很大的区别,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认定的“传销活动”,不一定构成刑法上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传统电商逐渐暴露出交互性弱、获客成本高、用户粘性差等弊病,社交电商诞生于传统电商平台等流量焦虑中,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电商日趋羸弱的增长节奏。

但在激烈的竞争下,社交电商的引流和裂变方式愈发激进,为获得增长,不惜在监管的灰色地带游走,偏离了电商购物的本质,破坏了市场规律,长此以往,终将导致行业价值逐渐走向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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