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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亿微商品牌“花皙蔻CLORISLAND”产品为何因虚假宣传屡成被告?

发布人:James 来源:社交财经 时间:2020-03-27 10:42:07

 近日,一款打着“源自澳洲的有机护肤品牌”微商品牌花皙蔻 CLORIS LAND在朋友圈活跃起来。据企查查显示,商标花皙蔻 CLORIS LAND隶属于广州岚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岚萃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龚天贵,另外一位投资人是李子恩,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7日。此外,花皙蔻玫瑰花露淡斑精华液(国妆特字G20130973)与花皙蔻玫瑰花露凝皙柔白防晒露SPF30 PA+++(国妆特字G20130409)属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其他均属于普通化妆品。

企查查显示

  据花皙蔻 CLORIS LAND创始人龚天贵表示,花皙蔻将在下一个5年,集中资源发展战略性渠道,计划2020年将完成入驻10000家个人护理渠道网点,20000家CS渠道终端以及1000家单品牌旗舰店,同时覆盖主要的B2C电商以及发展至少500000的微分销渠道。

  尽管龚天贵有着壮大微商品牌的雄心壮志,奈何花皙蔻 CLORIS LAND一直以来备受争议,不仅被消费者控诉法庭成被告败诉,甚至还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消费者举报花皙蔻产品出现假货与虚假宣传

  社交财经在“聚投诉”发现,消费者马女士反映在长春某实体店买到了花皙蔻产品假货,据马女士反映,2019年6月,自己在美妤化妆品购买一个卸妆水和一瓶花皙蔻泥膜。“这款泥膜我之前购买过,旧泥膜是乳白色膏体带很多黑竹炭颗粒。我打开了新泥膜,肉眼几乎看不到几颗竹炭粒,白花花跟牙膏一样。又洗脸用了一下,两者的膏体也有差别。”马女士表示道。

花皙蔻泥膜对比(左真,右假)

  马女士发现花皙蔻泥膜外包装的颜色和字体跟此前买的有细微差别,联系店家则解释说换了包装。最终通过多次沟通,该店家给马女士换了一瓶泥膜。

  而此前,据使用过花皙蔻产品的消费者张女士反映,使用过花皙蔻含羞草毛孔隐形裸妆真颜霜以及花皙蔻含羞草毛孔隐形补水面膜之后自己整个脸都过敏了,长了很多红色的不明物。张女士通过仔细的查看了花皙蔻产品的说明后发现了问题,“产品外包装图案都是含羞草,给消费者的第一感觉就是内含含羞草成分的化妆品,但该产品的实际成分说明中却是写着内含有:含羞草决明提取物,而非含羞草(含羞草与含羞草决明是二个物种),根本没有含羞草的成分,这明显就是欺骗消费者。”

  此后,经监管部门人核查发现,张女士投诉事项属实,“花皙蔻含羞草毛孔隐形裸妆真颜霜和花皙蔻含羞草毛孔隐形补水面膜”两款产品,外包装上标注含有“含羞草决明提取物”成分,产品名称标注不符合规定,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或者误解。

  社交财经发现,2014年9月25日,广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穗工商天分处字〔2014〕190号】显示, 广州岚萃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遭处罚通告。

  对此,相关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真实、全面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此外,花皙蔻 CLORIS LAND官网一直宣称“源自澳洲的有机护肤品牌”,但据相关媒体表示:“不知道天然活机是否指有机产品?如果是指有机化妆品,那在中国是不能宣传的。想当初韩后巨资投入有机宣传和广告,国家一纸禁令(2012年3月1日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让他损失惨重,丧失了与韩束竞争的最佳机会。”

 

  花皙蔻因产品虚假宣传屡屡成被告

  2016年12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则名为《孙某旭与广州岚萃贸易有限公司、南宁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南宁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桂林崇信路分店产品责任纠纷2016民初8769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孙某旭诉被告广州岚萃公司生产的“花皙蔻薄荷净颜控油爽肤水”产品外包装上存在虚假宣传的欺骗消费者用语,误导了原告做出购买决定,是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原告认为涉案产品存在如下问题:

  1、涉案产品包装宣传“薄荷传说中薄荷是美丽的精灵曼茜幻化而成的,被称为精灵之草,薄荷的味道沁人心脾,飒爽清凉,其提取液应用于护肤,给肌肤带来清凉感,并具有很好的保湿和调节油脂分泌的功效”,原告认为“调节油脂分泌”属于人体内分泌系统和新陈代谢系统的功能,涉案产品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可能具备“调节油脂分泌”的功效,且“调节油脂分泌”属于疗效性宣传和虚假宣传,违反了《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条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2、涉案产品包装宣传“*欧盟ECOCERT是国际知名的成分和产品认证机构,其标志代表着高品质和高信誉的保证”,这段宣传以认证机构保证其产品的“高品质、高信誉”质量和性能,属于虚假宣传、非法宣传。

  因此,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南宁屈某氏崇信路分店、南宁屈某氏返还货款327元;2、被告岚萃公司赔偿981元。

企查查显示广州岚萃贸易有限公司案由

数据来源企查查

  社交财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还发现,2016年11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则《郑少丽与广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天河北分店、广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广州岚萃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2016民终14362二审民事裁定书》显示,广州岚萃贸易有限公司产品同样出现了普通化妆品虚假宣传而成为被告且均败诉。

  此外,社交财经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关键词“广州岚萃贸易有限公司”发现,关于广州岚萃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的裁判文书就有27篇之多,而大部分都是因为其产品虚假宣传造成的民事诉讼。

 

  多级代理模式遭质疑

  社交财经在一个名为“风行国际花皙蔻代理群”发现,花皙蔻的代理级别分别是1000元的初级代理;8000元的中级代理;3.9万元的高级代理;15万元的合伙人;30万元的总代。

  而每当有人花钱升级高级别代理的时候,“风行国际花皙蔻代理群”就会不停的发恭喜某某花8000元成为中代”等文字刷屏。此外,据一位花皙蔻总代表示:“不同级别的代理对应的拿货价不同,我们以零售价为168元的白米精华水为例,VIP的拿货价为121元,市代的拿货价为106元,省代的拿货价为91元,总代的拿货价为75元。”

“风行国际”微信群

网友提出涉传质疑

  今年疫情期间,花皙蔻的代理商们也没忘记降低门槛吸引新的会员,据群里代理商表示,原本1000元的初级代理降价为520元,8000元的中级代理将为5200元。而为了规避涉传嫌疑,花皙蔻相对其他微商品牌,取消了推荐奖与团队计酬。

  社交财经观察发现,2018年8月6日—23日,花皙蔻代理费上出现了较为明显的降价,30万的总代变为18万,15万的合伙人变为8万,3.9万的高级代理变为2.5万元。

 

  但是发布该招商广告页面印上的是“聚美荟”“艾丽丝小姐”与“人鱼线”,那么他们与花皙蔻是什么关系呢?据官网介绍,聚美荟社群创始人也正是花皙蔻品牌创始人龚天贵,2012年5月,龚天贵创办纽萃蓝德化妆品集团并担任CEO,该集团旗下品牌有ClorisLand花皙蔻、MissAlice艾丽丝小姐、人鱼线、潘多拉的秘密。

 

  此外,社交财经还注意到,花皙蔻还招线下代理门店,分为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县级城市三个级别,其线下门店招商宣传“代理花皙蔻,年赚27.6万元不只是说说而已!”

  而至于花皙蔻下线门店是否会出现线上同样的问题,社交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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