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舟山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部署下,舟山市市场监管局、舟山市公安局对“合发房银”传销案采取收网行动,公安部门对涉嫌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12人刑事拘留。至此,在舟山活动数年,最多时上万人参与的“合发房银”彻底“崩盘”。
合发(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5日,地址位于上海浦东新区,2015年被引入舟山成立分公司。2017年7月至8月,舟山市相关部门根据举报,初步查明该分公司使用“合发APP”以传销模式发展会员,会员付费加盟成为房产经纪人并获得平台使用权,付费加盟级别分别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房产经纪人,对应加盟费用分别为1万、3万、5万元,加盟费直接汇入总公司的账户;会员通过老会员推荐新会员的方式加入,会员推荐新人的佣金可向下提取三级佣金,按25%、15%、5%分级计提。同时,以“期权股权证书”形式,向各级会员发送“合发(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的1000-100股不同虚拟股权,吸引新会员加入。同年9月,舟山市有关部门形成调查报告向省有关部门专题汇报,并将案件移交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12月,该舟山分公司办理注销登记。
此后至2018年5月,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合发房银”仍在舟山发展会员。经查,确认合发(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注销后,其涉嫌违法活动实质上仍未停止,改由后成立的舟山某实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对此,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专案组,公安部门协同,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其间,克服当事人不配合、手段缺乏、情况不明等困难,通过深入调查,确认了“合发房银”在舟山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事实(实施“三级分成”加盟制度的行为);今年5月,取得“合发房银”骨干人员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报告等主要定案证据。
11月份,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将“合发房银”传销案移送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对涉嫌传销活动的12人予以刑事拘留。下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刑事打击进程,同步开展行政处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