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福天美仕否认存在拉人头、发展下线、返佣金的制度,天福集团则表示该企业与其无关。
“天福天美仕是骗局吗?”“天福天美仕是传销公司吗?”过去数年来,网上有关天福天美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福天美仕”)涉嫌传销的质疑和报道,屡屡出现。
公开资料显示,天福天美仕于2009年10月22日成立,2013年5月获得商务部批准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主要业务是研发生产销售美容护肤品、健康食品、日用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天福天美仕官网信息显示,天福天美仕与国内茶业龙头企业天福集团关系密切,不仅大篇幅介绍天福集团,还在公司简介中将自己列为天福集团12家生产基地之一。
天福天美仕缘何陷入涉嫌传销漩涡中?
否认“涉传”奖金制度
近期,有消息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提供了一份天福天美仕的奖金制度材料,其中显示天福天美仕会员“一次投入五重返利”,会员可通过会员共享奖、还本返利奖、代数奖、见点奖、重复消费奖等名目获得收益。
根据这份材料的介绍,天福天美仕的会员分为银级、金级、翡翠、白金和钻石五个级别,消费金额从1250元到27600元5档不等,相对应可获得12.5%到15%不等的消费共享奖。
与此同时,会员还可以通过所谓的“代数奖”和“见点奖”拿到不同层级的提成,形式大同小异,大多是通过培养或发展下线,获得返现收入。
一位曾经的天福天美仕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天福天美仕的“见点奖”“代数奖”就是拉人头发展下线的鼓励机制,上线通过拉人头赚取下线的提成。
“我国《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了交纳费用、发展下线、给付报酬等三种行为活动可以被认定为传销。”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企业是否传销首先要考虑是否属于传统意义上的三级分销(即各级利润来源是否因拿货价格不同导致的利差及一部分返利),再考虑传销的问题。
上述天福天美仕从兴业人员对记者表示,以拉人头获得利润的办法一定是违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只是目前监管还是有漏洞,实际上很多直销企业都是这样干的。
记者就这份材料的真实性向天福天美仕方面求证,对方否认了这一奖金制度的存在,并回复表示,公司的直销奖金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在官网有进行信息披露。
有无违规经营?
天福天美仕在经营管理上也遭受质疑。
监管部门的备案信息显示,天福天美仕仅有1类4种产品在商务部进行了直销备案,全部为化妆品类型。但在官网上,其大的产品类型就有6类之多,仅健康系列就有14款产品。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网站显示,天福天美仕备案的分支机构1个,服务网点6个,且都分布在厦门市内。
天福天美仕官方网站却显示,天福天美仕在全国多个省份设立分支机构,遍布国内经济发达城市。各地分公司通过提供服务、活动会议、商品展示等,使茶生物科技产品得到进一步的市场拓展和推广。
对此,天福天美仕方面回应表示:“公司的经营范围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依法进行登记,目前在售的产品全部是在公司已获市场监管局审批的经营范围内。”
此外,天福天美仕表示:其在商务部直销网点备案仅显示在厦门区域,但直销企业除了在直销区域销售直销产品外,还可以在直销区域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支机构,并经营销售他类产品。对此,相关法律法规并未禁止。
一位反传销人士告诉记者,《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受到相应处罚。
对此,天福天美仕方面回复说,直销行业比较特殊,直销产品少,不单单是企业自身原因,目前国家允许备案的直销产品类别有限,同时还有许多其他客观因素存在。对于经销商,也有管理制度约束他们的行为,但现在互联网,微信等联络工具很多,很多个人行为,企业无法做到全面的监管到位。
天福集团:和我没关系
天福天美仕官方网站介绍道,天福集团传承了中华民族的茶文化,而天美仕更传承了天福集团的茶文化。天福天美仕一位公关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天福天美仕是天福集团的子公司,其法人代表林伯琪也是天福集团的党委书记。
按此关系,对于天福天美仕过去数年所面临的质疑,天福集团是否了解情况?是否采取过相应举措?
记者就此询问天福集团,天福集团方面提供了一份2018年集团创始人李瑞河签名的声明,其中显示,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否认天福天美仕是其全资子公司,并强调天福集团以及天福茗茶与天福天美仕无任何股权关系、隶属关系、管理关系或其他任何关系。
记者就此情况再次询问前述天福天美仕公关部门人士,对方改口表示,对于该问题需要核实询问。
不过,工商资料显示,天福天美仕目前的法人是林伯琪,作为大股东占有天福天美仕30%的股份。公开报道则显示,2018年12月,林伯琪以天福集团党委书记的身份陪同李瑞河参加了公开活动。李瑞河本人及天福集团的多位高管也曾多次出席天福天美仕相关活动,为天福天美仕站台。
对此,记者向天福集团求证,未获其官方直接回应。不过其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天福集团与天福天美仕在2018年之后已经不再有关系,但工商信息没有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