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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鹰”涉嫌传销?化妆品可治疗眼睛疾病?

发布人:lucky 来源:新商业头条 时间:2022-06-21 11:31:42

一只老鹰集团的虚假宣传其实不限于近视方面。

化妆品也能治疗眼睛疾病?

近年来,国家也在严厉打击不良商家利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保健品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发文,严禁保健品使用“治疗”、“治愈”等词语将自身包装成可治百病的“神药”。

针对保健食品当药品宣传等乱象,市场监管总局编制《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其中明确指出: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同时新增规定,保健品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即小蓝帽)、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

2022年5月10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申办指引》,明确提出,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

而据一只老鹰集团产品的宣传手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标榜自身是以明代《秘传眼科全书》为基础,传承中医文化,同时加以现代化技术,而推出具有药食同源的药械产品、食品等。

一只老鹰宣传“治疗角膜炎”

尽管其公司经营范围也包括医疗器械、食品、日用品等方面。但是,我们仔细查找了一只老鹰的产品资料,发现其并不具有医药产品的宣传资格。在其官网上,我们发现其产品仍然使用安全、原料天然等字眼;同时其产品并未标注保健食品标志等信息

一只老鹰产品包装图

而其明星产品“一只老鹰护眼宝盒”实际上也并非保健品,而是使用了普通化妆品的备案编号。试问,一款化妆品如何拥有缓解眼⼲,眼涩,眼疲劳的药品功效?

一只老鹰招商广告

而对于特殊化妆品广告,或者宣传特殊化妆品功效的,《广告法》明确指出,应当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殊化妆品注册证。

一只老鹰产品备案图

而一只老鹰官网展示的却是“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显然,一只老鹰这种夸大宣传、明示暗示其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因此,无论是保健品还是化妆品,一只老鹰无疑都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实,对于近视、白内障等眼睛疾病,专家指出,保健品等非药类食品最多是处于边缘的辅助治疗。对于实质性治疗,作用较低。所以我们提倡进行正规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在其宣传中,一只老鹰以“帮助1亿孩子视力健康”为醒目口号。我们进一步了解它是以何种模式覆盖“1亿家庭”。

“无门槛”加盟代理?大有猫腻

自2019年成立至今,一只老鹰高层频繁变更,不稳定的管理架构给加盟代理带来了潜在的隐患。然而,其更大的隐患却来自其加盟代理制度。

一只老鹰高层变更

尽管其宣称,无需缴纳加盟费,只需最低购买499元的产品即可成为其代理商。但是在一只老鹰的官网上,我们仍可以轻松找到“加盟代理”的页面。

据其介绍,只需缴纳1~30万元的加盟费用,即可成为代理商。而代理形式实际上就是“无需自己开门店”的微商模式

其宣称拥有专业的商学院培训,而据知情人透露,“导师告诉我们她操盘多款产品,迅速裂变百万代理团队,精通所有线上线下引流推广,有着高超的谈判技巧,和整合技巧。教我们如何团队快速裂变!”

“微商”?“团队快速裂变”?

当我们结合其盈利模式,可以发现似乎存在其他问题。

一只老鹰“盈利模式”信息图

一只老鹰官网介绍其盈利模式包括:直推佣金、零售利润、代理差价、管理奖金、公司分红五种。

多位知情人告诉我们,一只老鹰集团将其盈利模式披上了新的外衣,即 “新零售模式”。在此模式中,按照销量的不同,代理级别也就不同,利润当然也不同。

一:分销

499直接购买一盒产品,成为分销商,再复购产品价格是399,以后卖一盒产品有100元差价收益。

二:一星代理

①团队出货业绩累计20盒晋升成为一星代理

②直接下单5盒产品(2495元),自动升级为一星代理,以后复购价一盒369元。卖一盒产品有130块差价收益。

三:二星代理

团队业绩累积到100盒,小市场业绩20盒(复购也算业绩)晋升成为二星代理

以后复购价一盒339块,卖一盒产品有160块差价收益。

四:三星代理

团队业绩累积到400盒,小市场业绩100盒,晋升成为三星代理

以后复购价一盒309块,卖一盒产品有190块差价收益。

五:四星代理

团队业绩累积到1600盒,小市场业绩400盒,晋升成为四星代理以后复购价一盒279块,卖一盒产品有220块差价收益。

六:五星代理

团队业绩累积到4000盒,小市场业绩1000盒,晋升成为五星代理以后复购价一盒249块,卖一盒产品有250块差价收益。

不难看出,在“一只老鹰”模式中提到的,团队业绩等信息都属于《禁止传销条例》中的团队计酬,而明显的六层层级代理等则属于“拉人头”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只老鹰“新零售”招商广告

另外,一只老鹰大肆宣传其“新零售模式”是“稳赚不赔”、“以小搏大”、“轻松赚钱”的生意,早在2019年人民网就发文指出, “稳赚不赔”是虚假广告常用“话术”。而如果是加盟代理的投资行为,专家指出,投资有风险需选择正规机构,警惕“击鼓传花”及庞氏骗局等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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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鹰”涉嫌传销?化妆品可治疗眼睛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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