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TST庭秘密、思埠集团涉嫌传销被重罚后,又一微商护肤品牌曼瑜天雅因涉嫌传销被罚没1838万元。4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雷行动2022”十大典型案例,广州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案被查处。
据信息显示,广州曼瑜天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瑜天雅”)成立于2018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罗南芬,注册资本1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人体科学的研究、开发;健康科学项目研究、开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商品销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商品零售;化妆品制造;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保健食品批发;保健食品零售等。
涉嫌传销
2021年7月23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曼瑜天雅进行初查,发现该公司在销售化妆品过程中,利用其制定的“认购一定数量产品成为会员,取得发展其他会员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进行计酬”的经营规则进行实际经营,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
从2018年5月开始,广州曼瑜天雅公司通过“曼瑜天雅”“天雅优品”及“曼瑜国际店铺管理系统”等网站及程序,按照代理奖金制度不断发展下线会员。
按照制定的代理奖金制度发展会员,参与者要交纳990元至298000元不等的金额成为团购、特约、市代、省代或大区总裁,取得成为会员和发展其他会员的资格,并获得相应数量的货物。该公司对会员进行划片,分为华中、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五大片区,由各大区总裁(实质仍为公司会员)进行管理。
当事人的代理奖金制度如下:1、等级不同,拿货价格不同,会员获取商品层级差价;2、平级推荐奖,大区推荐大区,推荐者获得奖励(8元/瓶*被推荐者进货量),省代推荐省代,推荐者获得奖励(10元/瓶*被推荐者进货量);3、团队销售奖,公司根据团队业绩销售数额给一定的销售金额奖励。团队当月累计销量达6000瓶,获得3元/瓶的奖励,团队当月累计销量达1.50万瓶,获得6元/瓶的奖励。团队销售奖执行方式为:如大区总裁A,发展有大区B、C、D,如果当月,A的代理B、C、D累计出货6000瓶以上,且各自不到6000瓶,A获得1.80万元的奖励;如果A的代理B、C、D其中之一当月累计出货6000瓶,则由达到6000瓶销量的代理获得奖励,并从A的累计销量中扣除,A得到余下的数量奖励。
该公司采取的经营模式和计酬方式要求被加入人员购买美容护肤产品,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级依据推荐下级及团队的销售总业绩获得报酬和奖金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相关规定,属于传销行为。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080393.2元、罚款13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