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公安局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赵奕 胡金华 上海报道
3月15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本市侦破首例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网络传销犯罪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涉案金额1亿余元。警方历经6个月缜密侦查,在北京、上海、海南、陕西、四川等多个省市开展集中收网。
记者注意到,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的暴涨暴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虚拟货币,与此同时,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也跟风而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孟博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对于新事物,广大投资者要保持理性,不要被所谓的暴利迷惑,切忌盲目投机,以免落入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所设置的各类陷阱。
发展“会员”6万余个
据介绍,上海市局经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某网络平台对外声称可提供虚拟币投资增值服务,并设置了名目繁多的入会奖励,以此大肆招揽会员,有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嫌疑,总队即会同杨浦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立案侦查。
警方经过侦查发现,该网络平台系2020年6月开设成立,服务器架设于境外,由犯罪嫌疑人牟某实际控制。牟某通过设立某区块链技术公司,内部组建技术、讲师、推广、客服、提现审核等5个团队,通过该平台以推广区块链技术和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为名,以承诺高额静态收益和发展下线复式计酬为诱饵,吸引用户加入。
操作过程中,平台会员需购买大量虚拟货币,再将其兑换为该平台发行的所谓代币,以此缴纳入门费成为平台会员。同时,平台设置了名目繁多的直推奖、间推奖等动态收益和团队收益等返利奖励类别,诱导会员不断发展下线,由此不断扩大组织规模。
举例来说,用户先通过上线邀请码完成平台的登陆注册,在充值至少1000个平台代币的入门费后,即可享受一定比例的静态收益。然而,平台会员所能获得的最大奖励并不在此,而在于推荐下线获取的返利。
根据平台规则,每推荐一名新用户,即可从平台获得该用户的直推奖励,若下线用户继续发展下线,还将获得间接推荐奖励。另平台会员可根据下线客户累计缴纳币数提升会员等级,享受10%至100%不等的团队管理奖励。该平台存续期间累计发展会员账户6万余个,层级关系达72层,涉案金额1亿余元。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层级架构明晰。为获取用户信任,牟某组织周某等5名数据讲师组建宣讲团队,通过网络课程、线下宣讲等形式,大肆宣传所谓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增值前景。
同时,平台组建宣传推广团队,专门通过组织线下酒会、社区推广、建立群聊等形式,吸引潜在用户缴纳会员费,并诱导其不断发展新会员加入。
记者了解到,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上海警方已提请公安部对涉嫌犯罪的传销参与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云端行动”,开展跨省打击。
虚拟货币监管持续加码
根据欧科云链链上天眼Pro2.0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2月,国内涉虚拟货币案件数量已累计超过7000起,关联涉案人数达1630万,涉案金额高达3300亿人民币。涉加密资产的犯罪活动成为金融领域的重点监管对象。
公安部在1月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指出,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网2021”专项行动工作中,针对虚拟货币洗钱新通道,破获相关案件259起,共收缴虚拟货币价值110亿余元。
对此,欧科云链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孙宇林向本报记者表示,随着加密资产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各主流国家在金融资产框架下对加密资产交易所和银行加密资产风险审慎管理已成为重点领域。加密资产由于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性容易被应用于网络赌博、毒品交易、洗钱、诈骗以及恐怖主义活动融资等犯罪活动,并对已有金融秩序造成冲击。
事实上,我国有关部门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持续加码,相关政策也紧密出台。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虚拟币交易被纳入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表示,“依法惩治涉虚拟货币、网贷平台等新型金融犯罪。”
日前,银保监会也发布了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有的不法分子号称所发虚拟币为未来“元宇宙通行货币”,诱导公众购买投资。此类“虚拟货币”往往是不法分子自发的空气币,主要通过操纵价格、设置提现门槛等幕后手段非法获利。
那么,普通群众应该如何避免落入虚拟货币陷阱?孙宇林表示,投资任何领域都要学习基础逻辑,了解项目的盈利模式、资金来源是否合规,以防受骗。如果不慎遭遇相关骗局,应第一时间整理并保存好对方的地址、交易哈希等关键链上数据,有了这些信息可以通过欧科云链链上天眼查询资金流向,连同链下被骗的相关证据一并提交给警方,可以降低警方办案时的侦查难度,提高追回资产的概率。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也向本报记者表示,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网络犯罪层出不穷,一是因为犯罪分子存在不被发现的侥幸心理,二是通过互联网实施相关犯罪行为较为隐蔽,比较难以在事前进行监测。
“对待这类诈骗活动,普通群众首先要识别运营方的真实身份,对于资金类业务而言,不去触碰非持牌机构;二是避免贪小便宜的心理,为了所谓的“羊毛”铤而走险,将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置于险境;三是避免侥幸心理,应当多了解、多关注类似的诈骗案件动态。”苏筱芮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