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情页头部广告

警方通告:“同心社区”“汇能共享”涉嫌传销已立案调查

发布人:于鑫蕊 来源:新商业头条网 时间:2024-11-11 16:06:11

      11月5日,广东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禅城公安)上发布案情通告称:同心社区、汇能共享涉嫌组织领导传销已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1730863188236_副本1

  为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广大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禅城公安特别通告:请仍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以“同心社区”为口号在汇能共享APP投资的投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通告要求,尽快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同时,禅城公安敦促与犯罪嫌疑人韩某某有关的协助人主动向办案单位报告在任职期间的工资、业绩奖金、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详细情况,并提供资金流水等证据材料。

  最后,禅城公安特别强调:如拒不配合调查,故意隐瞒、隐匿、转移、毁损涉案财物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1730863325263_副本

  其实早在2022年,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是关于“同心社区”“汇能共享”,其中就提到,“同心社区”“汇能共享”APP投资涉嫌传销,该案不属经济纠纷而有经济犯罪嫌疑。

  具体案情:2022年3月份,被告李某了解到一个帮扶贫困学生的公益慈善组织,名为“同心社区”,其认为很有意义便加入。李某参加助学活动后,被推荐加入同心社区群聊、下载“汇能共享”APP,该APP内有很多名目为“水电站”“医疗器械”等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几千到几万元不等,投资期限短则几天长则几年,承诺高额收益率,并且按会员等级实行层级奖励。李某投资几次尝到甜头后向多人介绍宣传,原告刘某经其劝说也加入了“同心社区”,并在10月、11月份共取现17万余元,由被告李某在“汇能共享”APP为其购买投资产品。11月底,原告要求被告出具了一份借款协议,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8万余元。同年12月8日,“汇能共享”APP关闭,所投入资金无法转出。今年三四月份,全国多地公安机关发布风险预警和通告,同心社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原告刘某因投资“汇能共享”APP的资金无法收回,遂以借款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偿还借款18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原、被告之间并无民间借贷真实合意,原、被告均是“同心社区”APP投资项目的参与者,也都是网络传销受害者,而“同心社区”“汇能共享”APP投资涉嫌传销,该案不属经济纠纷而有经济犯罪嫌疑,故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现该裁定已生效。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另外,2023年4月2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发布的“同心社区”APP涉嫌传销预警表示,“同心社区”APP利用参与人的善心,以扶贫助学为噱头引诱参与人投资境外电站等项目。投资金额3600元至96000元不等,投资期限3天至500天不等,并许诺高额收益率(最高年化超200%)。同时推荐奖励及团队计酬模式,将合伙人等级分为1-9级合伙人,推行层级奖励。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特别强调:该APP存在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嫌疑,有巨大风险隐患,赶紧止损!

1730863912693_副本

  2024年2月1日,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也发布了“关于侦办菏泽市牡丹区“同心社区”汇能共享APP投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对此,警方提醒:当今社会信息网络发达给人民生活带来便利,同时也带来很多风险,尤其近些年的网络投资诈骗事件层出不穷,受害人数遍及全国各个地区,辐射范围之广远非从前能比。只有大家牢记“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不受高息蛊惑,才能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 详情页广告
警方通告:“同心社区”“汇能共享”涉嫌传销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