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颁布了总局令第49号《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变化】
《办法》新纳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两种监督检查方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等发现问题线索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飞行检查”;针对特殊食品、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食品经营企业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可以对企业生产流程、环节、生产规范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方面进行常规性技术检查和监督。
《办法》对生产、销售、餐饮等环节检查内容进行补充、细化,要求更严格。
食品生产环节增加对特殊食品的监督检查要点。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内容还应包括注册备案要求执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原辅料管理等情况;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要点还应当包括原料前处理等情况。
食品销售环节增加对食品安全自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检查,增加对特殊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点,包括禁止混放,要求落实、标签和说明书核对等情况。
增加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点等要求。
【调查】
新规实施,普通消费者如何选择食品,如何甄别其是否合规?3月14日上午,记者在街头做了一番采访。
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平时会在天虹超市(红谷中心店)购买一些蔬菜和生肉,主要通过目测的方式判断肉类是否新鲜。“用手摸一摸,捏一捏,看看蔬菜是否水灵。”王女士表示,生肉会标注生产日期,如果距离生产日期较长,就不会买。
市民何先生则表示,他平时没时间做饭,会在华润万家(第一街区)购买一些熟食,如烤鸭等。何先生表示,他个人偏向大品牌,觉得各方面监督比较有保障。
红谷中大道一家烤鸭店员工告诉记者,该店烤鸭都是当天现烤的,一般有剩余都会在当天晚上打折促销,如果还未销售出去,则会销毁处理。
【说法】
新规实施,监管部门执行方面有什么新动作?省市监局特殊食品处人士告诉记者,《办法》规定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情况,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定位A、B、C、D四类。市监部门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其中,特殊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为C级、D级的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经营者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